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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油库特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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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油库特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89年8月12日9时55分,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老罐区,2.3万m3原油储量的 5号混凝土油罐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4万多m3,占地250亩的老罐区和生产区的设施全部烧毁,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540万元。在灭火抢险中,10辆消防车被烧毁,19人牺牲,100多人受伤。其中公安消防人员牺牲 14人,负伤 85 人。

(二)原因分析

黄岛油库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非金属油罐本身存在的缺陷,遭受对地雷击产生感应火花而引爆油气。对于这场特大火灾事故,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各类油品企业及其上级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工作安排上和资金使用上要把防雷、防爆、防火工作放在头等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针对性强、防范措施可行、确实解决问题的规章制度。

2对油品储、运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决策时,应当对包括社会环境、安全消防在内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论证和评价,要坚决实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切不可只顾生产,不要安全。

3、按《石油设计规范》充实和完善设计文件,严格保证工程质量,把隐患消灭在投产之前。

4逐步淘汰非金属油罐,今后不再建造此类油罐。对尚在使用的非金属油罐,研究和采取较可靠的防范措施。提高对感应雷电的屏蔽能力,减少油气泄漏。同时,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技术鉴定,明确规定大修周期和报废年限,划分危险等级,分期分批停用报废。

5研究改进现有油库区防雷、防火、防地震、防污染系统;采用新技术、高技术,建立自动检测报警联防网络,提高油库自防自救能力。

6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重大爆炸火灾事故,增强应变能力,制订必要的消防、抢救、疏散、撤离的安全预案,提高事故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