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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车站罐车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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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19日12时15分,丰台站南信号10道发生一起自备罐车装运汽油的泄漏事故,发生泄漏的车辆上方1米多高为2.5万伏的高压线,如果与高压火花或其他明火接触随时都会发生燃烧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由于北京铁路局对事故处理及时,措施得当,未造成燃烧爆炸及人员伤亡等问题。

1)事故情况

2006年719日,从沈阳局葫芦岛站发往北京局石楼站的两车汽油(一级易燃液体,《危规》编号31001),托运人为锦西石化分公司,收货人为中油北京销售公司。191215分编挂62404次到达丰台站南信号10道,1240分货检人员作业时发现机后26位和44位汽油罐车顶部发生外溢,并向车站进行报告,丰台车站立即启动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北京局副局长亲自布置抢险,并派货运处等有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采取了警戒和疏散人群措施,通知消防部门,并对电网断电,停止邻线8道接发列车,用沙土掩埋撒漏汽油的线路,并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携带工具进行处理。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对呼吸阀采取压力泄放处理,使受压汽油液面回落,排除了汽油泄漏事故。当日1615分,北京局采取监护措施将事故车挂62403次运行到站。

2)主要原因

①泄漏位置:经对泄漏事故分析两车汽油泄漏点均为罐体上部卸油口。

②主要问题:一是罐体上部呼吸阀失去泄放压力功能,二是罐车卸油口盲板密封垫失去密封性。

③泄漏分析:由于汽油在大气温度超过40度时开始沸腾,产生的汽油蒸气无法通过呼吸阀排放,汽油液面在60kPa的压力下,顺着卸油管升至罐体上部卸油口,由于卸油口处盲板密封垫密封不良,导致汽油溢出。

3)整改措施

①各铁路局装备部门要加强自备罐车检修质量管理,以上述泄漏事故为教训,查找检修工作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漏洞,采取措施,切实提高车辆检修质量,确保自备罐车车况良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②严格危险货物托运人质资的承运把关,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四个一致”规定;严格审查危险货物的特性、包装、运输车辆等有关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受理;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的签认制度,全面落实液化气体、爆炸品、剧毒品、硝酸铵等重点货物的押运人区段负责制。

③针对夏季酷暑高温易造成液体危险货物膨胀、外溢等问题,认真落实铁道部关于危险货物罐车允许充装重量及液面高度的定量要求,加强充装计量检查,坚决杜绝超装问题发生。

④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施救网络的完善,按照铁道部近期发布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施救信息网络》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认真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危险货物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